各学位申请人员、研究生导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和《太阳集团tyc234cc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中石大东发〔2025〕2号),现将2026年夏季批次硕士、博士学位申请与授予审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位申请资格条件
学位申请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并经审查合格后,才具有学位申请资格。
1.完成学校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培养环节和其他要求,成绩合格,修满规定学分。
2.已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研究内容与学科或专业领域相符,符合相应学位类型及层次要求。
3.学位论文撰写符合《太阳集团tyc234cc学位论文书写指南》要求。
5.学位论文经导师审核同意,并通过学院组织的专家预审。
二、专家预审工作要求
专家预审是学位申请与授予工作的质量把关前置环节,所有拟申请学位人员均须进行专家预审,未通过者不能参加学位申请资格审查。我院硕士预审采取预评审的组织方式,博士预审采取预答辩的组织方式。
1.时间要求:3月16日8:00前,拟申请资格审查的硕士生在征得导师同意后,将论文提交给各方向负责人(控制方向:杨兴浩老师,检测方向:王伟亮老师)。学院组织专家对拟申请学位论文的学术规范、创新性、理论与实践意义、真实性与完整性、关键性结论等内容作初步评价和把关(导师不能作为预审专家)。
2.审查结果:硕士预审专家组由不少于3位具有研究生导师资格或者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博士预审专家组由不少于5位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或者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专家预审结果评定等级为“通过”和“不通过”。硕士预审“通过”意见数达到总体意见数三分之二的,预审结果视为“通过”。不通过者将不得进行后续资格审查,不占用申请学位次数。
三、学位申请资格审查工作要求
1.申请时间:符合上述条件的学位申请人,须在3月19日前参加学位申请资格审查,提交审查材料(要求见附件1. 研究生参加毕业资格审查相关要求)。严格按时间执行,未按规定要求及格式一次性提供材料者,不予资格审查,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博士申请学位的同学,请务必加入博士答辩QQ群:1056638534。
2.审查内容:学习年限、申请次数、课程学习成绩、学分和其他培养环节、在学期间取得学术成果、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撰写格式、专家预审等。
3.审查程序
(1)个人申请
学位申请人须在3月19日前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完善论文信息,完成线上申请。(网址:https://degrees.upc.edu.cn,菜单栏:学位/毕业学位/毕业资格审查提交)
学位申请人线下填写《研究生学位申请资格审查表》,经导师审核同意后,向学院提交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2)导师审核
研究生导师要严格履行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把关申请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质量,在《研究生学位申请资格审查表》上签署审核意见。
(3)学院审查
学院结合审查材料,对本单位申请学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并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对通过审查人员进行标注。
学院根据资格审查情况形成学位申请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报表和未通过人员名单报表。
对未通过资格审查不予受理学位申请的,学院以书面方式将审查结果告知申请人,同时将《学位申请资格审查未通过人员名单报表》报学位办公室备案。
(4)资格复核
3月25日前,学院将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报表提交培养办公室、学位办公室进行条件复核。复核通过人员名单由学位办公室核准后公布。
特别说明:通过学位申请资格审查,视为学位申请被正式受理。学位申请被受理后,因个人原因中途放弃或者在后续专家评阅、学位答辩、学位审核等环节未通过的,当次学位申请进程终止,视为使用一次学位申请机会。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每位申请人最多只有两次学位申请机会。
四、撰写格式检测
1.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应按照学校规定的书写指南和书写模板制作,相关材料下载网址为http://gs.upc.edu.cn/xwlwsxzn/list.htm。
2.所有申请学位人员均须登录“论无忧-学位论文检测机器人”(https://upc.lun51.com/yjs)进行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撰写格式检测,撰写格式检测安排在3月26日至3月30日之间进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五、专家评阅
1.专家评阅学位论文安排在4月1日至5月10日之间进行。
2.所有申请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一律送校外同行专家双盲评阅。专家评阅规则、复审要求、学术复核要求严格执行《太阳集团tyc234cc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的,其专家评阅环节应当有企业专家参加。
3.博士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专家评阅由学位办公室组织实施。学位申请人应于3月31日前向所在学院提交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4.硕士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专家评阅由学院统一组织实施。学位申请人应于3月31日前向所在学院提交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六、学术规范检测
1.所有申请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均须进行学术规范检测。申请学位人员须向学院提交经导师审核通过的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电子版word文档(从绪论至参考文献部分),文档命名方式为:作者学号_姓名_专业名称_导师姓名.docx(务必按此取名,中间不能加空格,以免影响检测结果)。
2.送审版本须与学术规范检测版本严格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将追究学位申请人和导师相关责任。
3.学术规范检测安排在4月1日至4月10日之间进行,由学院组织实施。
七、学位答辩
1.学位答辩须在5月26日前完成。学位申请人原则上必须参加现场答辩,因不可抗力而无法参加现场答辩的,须提前提出申请。
2.答辩委员会组成要求、程序要求、纪律要求、学术复核要求严格执行《太阳集团tyc234cc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的,其学位答辩环节应当有企业专家参加。
3.学院按照学科、专业组织学位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组成须报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审核备案。答辩秘书须在答辩前3日将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送答辩委员会委员审阅。
4.除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外,学位答辩应当公开举行,答辩人员、学科专业、时间、地点等信息须在学院网站上公开。
5.学位申请人通过学位答辩(或者学位答辩学术复核)后3天内,须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如实填报、核对、确认个人学位授予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保存”和“提交”,并打印“学位获得者基本信息表”(本人签字),交答辩秘书存档。
八、其他工作提醒
1.以上所需表格请从http://gs.upc.edu.cn/学位工作/文档下载/学位申请与授予审核材料下载(2026年版)栏下载。
2.《太阳集团tyc234cc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https://gs.upc.edu.cn/2025/0328/c14014a453664/page.psp
3.请密切关注学院网站及群内通知,注意时间节点,按时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因学生个人原因延误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教学办联系人:田老师 联系电话:0532-86980053
2026年夏季批次研究生学位申请与授予审核工作时间安排
| 主要内容 | 时间安排 | 责任人 | |
专家预审 | 拟申请学位人员 | 对所有拟申请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水平进行初步评价和把关,未通过不能参加学位申请资格审查。 | 资格审查之前 | 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 |
学位申请资格审查 | 学历博士、学历硕士 | 资格审查表、课程成绩单、开题报告、在读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学位授予知情同意书、专家预审材料等。按《资格审查须知》提供。 | 3月20日前 | 研究生教学秘书 |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 | 资格审查表、课程成绩单、开题报告、学位证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读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学位授予知情同意书、专家预审材料等。按《资格审查须知》提供。另提供1张与国家同等学力系统学位照片同一底版的2寸照片,制作学位证书。 | |||
撰写格式检测 | 申请学位人员 | 使用“论无忧-学位论文检测机器人”系统进行检测。 | 3月26日 至 3月30日 | 学位申请人员 |
专家评阅 | 评阅组织 | 严格按照《太阳集团tyc234cc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及本通知实施。 | 4月1日 至 5月10日 | 硕士专家评阅由研究生教学秘书负责、博士专家评阅由学位办公室负责 |
学术复核 | ||||
学术规范检测 | 申请学位人员 | 论文或实践成果电子版word文档(引言至参考文)。 命名方式:作者学号_姓名_专业名称_导师姓名.docx | 4月1日 至 4月10日 | 研究生教学秘书 |
学位答辩 | 答辩组织 | 严格按照《太阳集团tyc234cc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及本通知实施。 | 5月26日前 | 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 |
学术复核 | ||||
材料整理 | 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 | 硕士上交1份纸质版;博士上交2份纸质版;存档的电子版(文档命名:学号姓名.pdf)。 | 答辩完3天内 | 学位申请人、答辩秘书、研究生教学秘书 |
中文摘要电子版 | 直接提取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中文摘要(文档命名:学号姓名.txt)。 | 答辩完3天内 | 学位申请人、答辩秘书、研究生教学秘书 | |
学位授予信息核对 | 按学信网数据进行核对提交,如论文或实践成果题目与开题时不同,则须填写题目更改备案表。更改论文或实践成果题目等学位授予信息的时间节点不能超过5月30日,否则与提取使用上报的数据不一致,后果自负。 | 答辩完3天内 | 学位申请人、答辩秘书、研究生教学秘书 | |
学位审批材料 | 按《答辩秘书须知》整理。 | 答辩完3天内 | 答辩秘书、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 | |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 | 审核学位 | 按照学位审核的有关规定审核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学位申请资格审查材料、学位审批材料、学术规范检测材料等。 | 6月2日前 |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研究生教学秘书 |
陈述申辩 | 严格按照《太阳集团tyc234cc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和本通知实施。 | 6月9日前 |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研究生教学秘书 | |
材料报送 | 学院留存归档材料 | 纸质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1份,电子版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开题材料1份、学位申请资格审查材料1份、学位审批材料1份。 | 6月3日前 | 研究生教学秘书 |
报送学位办材料 | 相关表格,存档的电子版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抽检使用的电子版中文摘要,博士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纸质版1份。 | |||
报送档案馆电子论文或实践成果 | 存档的电子版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 | 6月30日前 | ||
太阳集团tyc234cc
202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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