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果】2026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申报摸底工作通知

作者:发布者:李芳审核人:发布时间:2026-04-23浏览次数:10

各位老师:

为统筹做好2026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现对我校拟申报2026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的项目(人选)情况进行摸底。具体通知如下:

一、奖励类型

省科学技术奖设置6个奖种,分别为:科学技术最高奖、科学技术青年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科学技术最高奖、科学技术青年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为人物奖,不分等级。科学技术最高奖授奖人数不超过2名,科学技术青年奖授奖人数不超过10名,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授奖人数不超过5名。

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为项目奖,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3个等级;为山东省科学发现、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作出特别重大贡献的,可以授予特等奖。特等奖从通过初评一等奖项目中产生,不直接提名。

二、申报条件

参照2025年度提名工作要求,申报2026年度省奖除应符合《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科学技术青年奖人选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611日及以后出生);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第一完成单位应是山东省内注册的法人单位。

(二)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公开发表满2年(202411日前),每位完成人必须是代表性论文或专著的作者;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完成整体技术应用满2年(202411日前),并提供应用情况和效益佐证材料。

(三)提名项目所列论文、专著应在国内为主完成,第一署名单位应为国内单位,知识产权归国内所有。在提名材料中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完成整体验收。

(四)被提名者所使用的成果应为非涉密成果且无知识产权权属纠纷,相关内容不得涉密。代表性论文(专著)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主编或副主编)、代表性知识产权完成人未列入项目完成人的,以及论文署名第一位的单位、知识产权的权利人中所列的完成单位未列入项目完成单位的,必须征得本人或单位同意,并将有关知情同意不参与报奖证明材料存档备查。

(五)同一候选人或同一技术内容不得被重复提名2026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已经获得国家或者省部级科学技术奖的成果不得被再次提名2026年度省科学技术奖。

三、工作要求

请有意向申报2026年度省科学技术奖的老师认真填写《2026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申报项目(人选)汇总表》,并于2026428日前发给科研秘书。

联系人:

学院办公室:李芳    联系电话:86981321

科技处:单宝来       联系电话:86981831

附件1:2026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申报项目(人选)汇总表.doc

附件2:2025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指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