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2026年青岛市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和原创探索项目申报通知

作者:发布者:李芳审核人:发布时间:2026-05-13浏览次数:10

各位老师:

根据《青岛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青科规〔20251号)规定,现启动2026年青岛市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和原创探索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按照“聚焦前沿、鼓励原创、需求牵引、交叉融通”的原则,围绕我市10+1”创新型产业体系、“4+4+2”现代海洋产业体系,组织申报青年和原创探索项目,支持科研人员面向基础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自主选题、自由探索。项目执行期一般不超过2年,实行经费包干制,无需编制预算。其中青年项目资助标准每项不超过10万元,原创探索项目资助标准每项不超过20万元。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人。项目申报人应为申报市自然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具有承担科研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应为正式受聘于项目申报单位的在岗科技人员,且具有良好的教育和科研工作经历,按照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有关管理办法、制度、规定等开展研究,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聘任合同或协议有效期须覆盖项目执行期鼓励青年科技人才申报

事业单位项目申报人在岗是指在申报单位工作且与申报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由单位支付各项工资和社会保险等。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等文件,聘用合同、发放工资或缴纳社会保险等在岗证明。

此外,1. 青年项目申报人须未获得过国家、省、市各级科技计划项目资助且具有博士学位,男性不超过35周岁(199111日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38周岁(198811日以后出生),项目资助情况、出生日期、学位等材料由各申报单位负责审核,无须上传系统。

2. 原创探索项目申报人年龄不超过57周岁(196911日以后出生),应具有承担科研课题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不得重复申请已获国家、省、市科技计划支持的项目有在研国家、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已做出资助决定的国家、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视为在研项目。

以下情形不视为在研项目:(1)获得结题证明,包括国家自然基金委相关学部、省自然基金委办公室盖章的结题证明、通知或同意结题意见的;(2)通知发布之前,属于正常结题范畴的,在国家或省自然科学基金系统中已完成结题报告提交,并经推荐单位审核通过的。

是否重复申请、有无在研基金项目由各申报单位负责审核,无须上传系统。

(二)项目申报材料。项目申报人和项目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和合法性负责。若申报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等不实情况,取消项目申报人和项目申报单位申报资格,并记入科研诚信档案。若项目涉及科技伦理、科技安全、保密等情况,项目申报单位和申报人须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伦理准则和保密要求。项目立项并执行完毕后,市科技局将根据各单位验收情况进行抽查。

(三)项目数量。各类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青年、原创、联合、重点)申报人同一年度限报1项,有超过1项在研市科技计划项目,且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申报。

其中,原创探索项目实行限额推荐拟申报原创探索项目的老师请于5月15日前联系科研秘书,确认报名资格。

项目申报人与参与人员非同一单位的,参与人员所在单位视为合作单位。合作单位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数量不超过1个,须提供覆盖项目周期的联合申报协议,明确合作内容、目标任务、知识产权和利益归属、经费(含自筹)额度和来源等。鼓励申请单位配套或者联合企业出资。

三、申报说明

(一)申报方式

1. 申报人在“青岛市科学技术局门户网站”https://qdstc.qingdao.gov.cn/(推荐使用360、谷歌浏览器,请勿使用IE浏览器),点击“登录”,进入系统申报。无账号的个人,请先注册,并联系学校科技处进行账号绑定审核。请妥善保存登录名和密码,以便随时登录系统查收通知。

2. 登录后,在“科技计划项目”模块选择“申报指南”,选择“2026年市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和原创探索项目”,点击“申报”—“新建”—选择申报项目类别—“申报材料”,在线填报相关内容,并提交相关材料。项目申报材料将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绩效目标表所填数据须与申报书中“研究方案”的预期成果一致;若不一致,立项时以较高的为准。

(二)申报及推荐材料

1. 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项目申报人、学校分别上传)

2. 项目申请人身份审核表(由学校统一上传)

3. 联合申报协议(仅有合作单位的上传)

4. 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由学校统一上传)

其中,附件1从系统下载相应模板;附件3无固定模板,但须具有法律效力。需要签字、盖章的文件,均以PDF格式上传。同一用途的多页文件须制成一个PDF文件。

(三)受理时间

申报期:请项目申请人于526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学校,预留审核和退回修改时间。最终申报截止时间为531日。缺少附件材料、未按要求正确提供的附件材料,均视为无效申报和推荐,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1. 业务咨询 

      学校科技处        电话:86981837

      学院办公室        电话:86981321

    2. 系统技术咨询               电话:85912992

   


附件1:青岛市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和原创探索项目申报明白纸.doc

附件2:青岛市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原创探索项目系统常见问题解答及操作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