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2025年度青岛市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指南建议征集通知

作者:发布者:李芳发布时间:2025-08-20浏览次数:10

各位老师:

为进一步发挥基础研究的战略支撑作用,推动我市构建“10+1”创新型产业体系、“4+4+2”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根据《青岛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青科规〔2025〕1号)、《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青科规〔2024〕2号)等规定,现征集2025年度青岛市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指南建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项目定位

重点项目主要支持具有较强创新实力的科技人员及团队,聚焦我市重点产业领域、重大科学问题和关键共性技术难题,开展深入系统的创新研究,旨在促进我市优势学科发展,推动若干科学前沿或符合我市战略需求的领域取得重大突破。

重点项目财政资助标准一般不超过100万元,鼓励项目承担单位或合作单位自筹资金共同研发,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

二、征集范围与领域方向

征集范围是具备基础研究能力的驻青公办本科高校和科研院所、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或综合类别省级区域医疗中心依托医院、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与区级及以上政府或部门签署引进协议的研发机构。

领域方向主要围绕《关于构建创新型产业体系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实施方案(2025-2027年)(青办发〔2024〕22号)重点发展的“10+1”产业体系及40个细分赛道。

三、编写要求

(一)指南建议表填写要求

1.导向性。面向指南领域方向中产业发展的重大需求、行业发展中的关键共性技术,凝练科学问题,提出指南建议。

2.科学性。聚焦科学问题进行精准提炼,具备创新性;体现基础研究特点,避免出现“开发”等偏应用研究表述。

3.规范性。使用专业规范术语,表述简明扼要,避免出现逻辑不通、语句不顺等情况。每条指南建议研究方向,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支持方向设置,只能涉及一个学部,并至少明确一个二级学科代码。

4.包容性。避免设置非必要限制性条件、指向性过于明显或竞争性不够等问题,确保申报合理、竞争充分。

5.安全性。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科研伦理准则,注重防范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科技安全风险。

(二)指南建议人条件

1.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2.具有承担国家、省级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的经历(一般应具有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项面上项目或1项重点项目以上经历或同等水平,或有承担省级基础研究重点以上项目的经历),鼓励40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提交指南建议。

(三)推荐注意事项

1.学院可推荐1项指南建议,学校不受理以个人名义报送的和无单位盖章的指南建议。

2.2024年青岛市基金重点项目申报条件供参考:年龄不超过56周岁,聘任合同或协议期限须覆盖项目资助期;有超过1项(不含1项)市在研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同一年度每位项目申请人限申请市自然基金项目1项,有超过2项(不含2项)支持经费均为100万元及以上在研国家或省科技计划项目(含自然科学基金)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四、征集时间

请拟申报的老师2025年8月25,将重点项目指南建议表word版(附件1)和指南建议汇总表(附件2)word版发给学院科研秘书,待学院评审推荐后上报学校。


附件1:2025年度青岛市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指南建议表.docx

附件2:2025年度青岛市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指南建议汇总表.docx